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城镇化是中国发展最大的潜力所在,要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公共安全事关城市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事关千千万万群众的幸福和安康。然而,一些城市随着规模迅速扩大,恶性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应对能力不足的短板不断凸显。
细究起来,这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未现代化有很大关系。一段时间以来,城市建设热衷于“摊大饼”、博上位,不重视安全隐患处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有的城市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在责任交叉领域相互推诿,心存侥幸,能避就避,能拖则拖,导致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有的城市管理者在政绩考核上“重建设轻管理”,不出事故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事故手忙脚乱地补窟窿掩耳目。还有的城市管理者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管垃圾的不懂处理,管渣土的不懂土地,导致渣土收纳、垃圾处理等安全隐患突出。
更加根本的问题在于,管理水平的提升、危机应对的机制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步伐和现实需求。更别提一些城市安全基础建设长期欠账,居民投诉与安全风险长期并存而得不到根本性解决。比如,有的城市遭遇淤泥渣土“围城”、垃圾“围城”的事实显而易见,渣土车半夜或周末乱倒、垃圾场臭气扰民引发居民投诉上访等问题时时见诸报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把家安在城里,守卫家园安全须臾不可懈怠。追求经济创新成果领先抢跑的时候,决不能让社会治理停留在“农耕时代”,不能让灾难成为城市的“耻辱柱”和不可修复的“伤疤”。
祸患积于忽微,防范贵在常态。“创新推出”的不一定是好政策好福利,有可能是害人性命、引发灾祸的潜在隐患。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人们应时时谨记,安全是悬挂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用责任心筑牢城市发展安全底线,把停留在嘴上喊的口号和一纸公文上的通知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把隐疾当急病看,深挖漠视和助长城市管理风险形成的因素。只有人人提高警惕,努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使城市安全不留死角。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灾祸的发生固然让人们痛失财产乃至生命,但往往也是有效治理的开始。城市管理者们应该把群众的利益、城市的安全放在首位,客观看待现状,冷静谋划未来,彻底清理城市安全隐患,彻底扫除完善城市管理进程中存在的障碍。(经济日报记者 杨阳腾)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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