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合同如何避坑 请看这份“指南”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婷婷 陈雪松
家庭装修时如何规范签订合同?“指南”来了。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行为,减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消费者的侵害,从源头预防化解家装消费纠纷,14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在同安区举行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合规指导现场会,发布《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不公平条款风险防范指南》和《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合规指引》,要求家装企业对照开展自查,及时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
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两份针对性指导文件,《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不公平条款风险防范指南》归纳了10大类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并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为经营者对照检查、消费者防范风险提供指引;《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合规指引》则明确列举了工期约定不明、虚报装修面积、含糊收费标准、故意将项目拆分报价、模糊施工工艺等18条家装合同的禁止情形,要求家装企业有针对性地规避、整改,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企业减少法务成本和违规风险。
据悉,下一步,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强化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释疑
家装合同易出现哪些“坑” ?
1 免除或者减轻装修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的保修、退换货等责任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乙方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
解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五年。
2 免除或者减轻装修公司自身责任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本合同所标明的合同价格未含税金,甲方如需发票,应当承担相应税费。
解析:向支付方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该格式条款的规定实际上将纳税义务转嫁给了消费者,涉嫌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其他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自身责任的内容”的规定。
3 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权利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乙方超过约定时间七日仍不能给付设计图纸的,乙方应当退还实际收取的定金。
解析: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上述格式条款免除了装修公司因违约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定责任,侵犯了消费者依法主张违约责任的法定权利。
4 加重消费者责任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按照约定结清工程尾款的,乙方有权不将项目交付给甲方使用。
解析: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装修公司可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结清尾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装修公司以工程尾款未结清为理由,侵占本不属于其所有的房产,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2: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46000元,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设计定金人民币20000元。
解析: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上述格式条款的定金显然已经超过20%,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5 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1:甲方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结清工程尾款,否则视为放弃保修权利。
解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装修公司的保修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装修公司以消费者未及时结清尾款为理由,剥夺了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保修权利。
显失公平条款举例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安全、质量等问题及相应经济支出或者损失,由甲方承担。
解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装修公司的保修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符合质量标准是验收合格的法定前提,出具“质量保修书”是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通过格式条款的约定,规定以“甲方提前使用、擅自动用”作为验收的标志没有法定依据,也限制了消费者取得质量合格工程和获得合理保修期限的权利。
(审核:支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