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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小企业“产改”获法律支持

2021年08月06日 06:54   来源: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讯(记者陈昌云)《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于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总工会建议的有关中小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及技能素质、发展通道、地位待遇等内容被纳入其中。这是云南省总借助立法契机,将“产改”这一重大议题有机融入地方性法律的一大举措。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树芬指示省人大和省总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将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改革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并提供法律保障。

  据悉,《条例》从营商环境、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监督检查7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服务和保护,涉及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和发展的第37条被列入“服务保障”板块中。

  第3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提高产业工人地位待遇,加强中小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化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服务外包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用工需求。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教育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培养专业技术、技能应用等方面人才。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和培养符合企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和紧缺人才。”

  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金勇表示,《条例》对于云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对于促进云南经济发展,对于促进职工队伍技术技能的提升,对于开拓畅通产业工人发展的通道,对于提高产业工人的地位待遇,提供了法律的强大支持。

  据介绍,云南省总始终重视各级工会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工会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多年来,省总和昆明市总、红河州总等省州市两级总工会通过各自努力,已推动地方人大通过9部地方性工会法律。


(责任编辑 :欧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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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06:5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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