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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房逾百万套

2017年04月25日 09:1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4月23日电(记者 郑钧天)23日,上海市住建委主任顾金山在做客2017上海“民生访谈”中表示,上海市高度重视市民住房困难问题,将通过“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措施保障居民“住有所居”。

  顾金山说,“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即通过保障房体系、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形式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多种形式将使各类住房困难群体均有相应渠道和方式实现“住有所居”。今后,上海市将继续托底保障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并将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渠道,解决外来青年、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顾金山透露,“十二五”期间,上海着力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上海市通过集中建设、配建、改建等方式建设各类保障住房105.7万套;二是通过扩大住房保障的受益群体规模,将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廉租住房的配售配租方面,上海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多次放宽准入标准,受益群体增长较快,累计受益达到了11.5万户。”

  如今,上海市正在加快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到上海就业的青年人才日益增多。对此,上海将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渠道,解决外来青年、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如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型保障住房,满足园区和企业自身的人才安居问题。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上海不设收入线,也不仅限于本地户籍,只要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就可申请,从而解决在上海就业的年轻人,包括大学生、蓝领工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顾金山说,“上海要不断满足这批人才的居住问题,这也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必须要着手解决的重要方面。除了政府保障要加大投入和建设之外,上海也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向职工出租。比如,产业内的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原来的规定是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比例7%,现在已经提高到15%。也就是说,企业可用15%建设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同时,上海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自己的存量土地建立单位的租赁房,只租不售、循环使用,一般周转期应为5年左右。鼓励单位自建的方式还有采用货币化的补贴方式,即企业拿出一定的资金补贴员工租房,政府也可进行补贴,通过市场解决职工的租房问题。”

  2017上海民生访谈,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上海新闻广播、解放日报、阿基米德FM联合推出。12个委办局主要领导走进直播室,对话交流,关注民生,聚焦责任。上海仪电集团、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支持。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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