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曾于今年1月29号在上海市人代会上获得通过,其中明确规定:“上海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如今,这项惠及老年人的福利制度——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于5月1号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步实施。
制度明确,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津贴将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居委、村委办理老年综合津贴事宜。集中办理时间自4月11号起持续到5月底,而第一笔津贴会在6月底统一发放入卡。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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