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协发布预付式消费风险提示:暑期报班一次缴费别超5000元
暑期培训报名高峰来临,各类兴趣班营销活动增多,预付式消费风险也随之上升。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一次性预收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应理性报班,拒绝超期、超额交费。
案例
2025年11月,消费者张女士在某培训中心为孩子办理击剑培训“四季卡”,并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后来,张女士发现协议约定的一对多大课不能满足孩子的实际提升需要,遂提出解除协议、退还款项。
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女士于2026年4月28日向天津市消协投诉。核实相关情况后,天津市消协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退还相应款项。
5000元是条“红线”
教育部、体育总局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警惕培训机构诱导一次性缴纳长期、大额费用,拒绝超期、超额交费。
培训费应转入专用账户
按照相关规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费用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缴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费用时,应将款项足额转入培训机构公示的预收费专用账户,不要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其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渠道付款。
产生退费争议及时投诉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预付式消费有关规定,消费者与培训机构订立预付式培训服务合同并缴纳费用后,培训机构应当依约、依法提供服务,履行退费义务和服务承诺。
出现解约、退费等争议时,消费者应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并留存合同、付款凭证、宣传页面、聊天记录等证据,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市消协提示广大学生家长,暑期是校外培训报名高峰期,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理性规划非学科类培训课程,自觉抵制违规预收费营销套路,守好预付资金安全防线。
如与经营者协商无法解决消费争议,可向属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也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艳)
(审核:欧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