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网约车订单应明确标注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近期,部分网约车车内张贴了扫二维码支付空调服务费提示,这一现象引发广泛讨论。8月2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声,呼吁相关企业规范服务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别让空调费凉了消费者的心。
在社交平台上,“特惠订单不含空调服务,开启需自愿付费”相关帖子数量众多,网友对此看法不一。支持方认为,一口价订单、特惠订单本身定价较低,司机运营存在成本压力,不开空调或额外收取空调费可以理解;但更多网友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表示,高温天气下,乘坐网约车时享受空调服务是乘客的基本权利,不应另外收取空调费。
从法律层面来看,网约车平台及司机的此类行为涉嫌违规。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乘客支付的费用应视为已包含空调等基础服务成本,平台和司机若未在乘客下单前明确告知并取得乘客同意,擅自加收费用,既违反合同约定,也违反法律关于禁止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规定。即便部分司机在车内张贴自愿消费告示,但若未在订单生成前进行明确提示,仍属于单方面变更服务内容,消费者有权依法拒绝支付该笔额外费用。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当前部分平台在推出特惠快车、一口价订单等低价活动时,未充分考量司机的实际运营成本。特惠订单的核心是让消费者享受价格优惠,而非让司机因成本压力缩减服务标准。低价竞争不是服务降级的理由,平台不应将自身经营压力转嫁给司机和消费者。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网约车平台在订单页面明确标注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保障乘客知情权。平台在推出低价活动时,应同步调整司机收入结构,确保司机收入与服务成本相匹配。针对当前高温补贴门槛高、金额低的问题,应进一步优化补贴政策,提高补贴额度、降低领取门槛,切实覆盖司机开启空调产生的额外能耗成本。
对于司机群体,江苏省消保委表示,私下收取空调附加费并非明智之举,此类违规收费行为一旦被乘客投诉,可能影响账号信誉乃至长期接单权益。若遇到低价订单占比过高、补贴领取困难等问题,司机应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而非采取违规收费的方式转嫁压力。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下单前仔细阅读平台服务条款,重点确认费用包含的服务项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高温天气下,若遇到车内温度不适的情况,可与司机友好沟通协商调整,理性看待并化解司乘矛盾,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审核:欧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