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工作机制,打破进入诉讼程序后委托鉴定的传统,前移鉴定端口,以鉴促调,压缩程序时长,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间,提升民事诉讼审判质效。
日前,福建石狮法院通过此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诉前鉴定时同步将案件移交调解,既满足企业高效化解纠纷的期盼,又不影响诉讼进程、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促成纠纷在诉前鉴定阶段实质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那么“诉前鉴定+调解”模式有何优势呢?
省力:提供多元解纷新路径
破解调解过程中的专业难题,帮助当事人增加诉讼风险可预判性和可接受性,引导当事人提出更合理调解方案,减少矛盾对抗性,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调鉴融合、调鉴同步。
省时: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
最大限度缩短鉴定流转时间,积极与当事人及鉴定机构高效对接,严格要求鉴定机构把控鉴定时长,依据诉前鉴定结论明晰双方争议焦点,助力案件后续精准审判,避免诉讼中因鉴定导致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
省钱:实现诉讼支出低成本
当事人无需缴纳诉讼费即可将案件转入鉴定环节,通过诉前法院委托鉴定,增强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减少单方鉴定意见不被采信而需要“二次鉴定”的成本,若鉴定后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可直接申请司法确认,以零成本、低成本的调解降低企业诉讼产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林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