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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乌审旗公安局嘎鲁图第二派出所牢固树立“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的理念,紧紧围绕“抓基础、严防范、化矛盾、强服务”等领域展开工作,持续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力度,落实源头稳控,确保了辖区治安大局和谐稳定。
一、着力开展预警排查,深度挖掘源头潜在信息。一是立足全局,及时发现日常纠纷。整合民警、村嘎查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分片包干,组织其在日常执法、入户走访过程中,深入辖区村居、厂企单位、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等,对劳动争议、消费维权、噪音扰民、邻里纠纷等常见多发型纠纷进行广泛排查,注意收集可能引发不稳定社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并建立“纠纷隐患清单”,由民警及时跟踪、妥善化解,做到“打钩清单、对单销号”,避免小纠纷酿成大矛盾。截至目前,共排查上报日常纠纷1200余起,现场化解350余起。二是广泛动员,主动排查“隐性”矛盾。积极统筹社会资源,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群众代表等组织“志愿者联盟”群防群治力量,把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注重发现收集群众在平时难言、隐藏的婆媳、赡养、邻里等纠纷,并主动引导化解,避免事态激化。三是重点梳理,深度挖掘隐患线索。定期评估辖区警情,特别是对反复报警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扬言实施个人极端等警情进行深度研判,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个案分析,从中研究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未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提出预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防止形成现实危害。期间,共梳理排查重点矛盾纠纷警情53起。
二、全力构建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多元调解体系。一是消化吸收门前纠纷。坚持从解决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入手,发掘引导有威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干部、法律工作者、党员群众等,组织该类人员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积极配合参与简单纠纷的调解,通过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等方式,切实将矛盾消化在源头、化解在萌芽,防止小事变大事,易事变难事。同时,对矛盾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小矛盾、小纠纷,由民警视情拉群进行线上调解,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了民警工作压力。二是复杂矛盾公调对接。对于一时无法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行外溢的矛盾纠纷,积极会同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会诊调解,聚焦关键难点、找准问题症结,发挥职能优势、靶向精准发力,从法律、思想、性格、情感各方面多管齐下,构建“法理情”融合的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高重大矛盾调解成功率。截至目前,摸排并化解各类复杂矛盾纠纷23起,矛盾纠纷化解率99.3%。三是跟踪回访形成闭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处置回访稳控和跟踪疏导工作,对已经调处和签订调解书的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形成闭环,坚决防止出现矛盾纠纷回潮反复甚至激化升级的情况。
三、努力提升长治能力,充分擦亮和谐平安底色。一是顺畅渠道,齐抓共管。积极落实“公调对接”“司法调解”,对因婚姻家庭、土地争议、社会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实行“一个村、一名警、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四个一”制度,严格落实民警包案等责任措施,积极协调村(嘎查)、旗(镇)政府、司法等部门,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心理辅导、困难帮扶等手段做好化解工作,点对点、面对面地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培训,提高能力。针对民辅警在日常调解矛盾纠纷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群众工作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组织专业人员以工作会议、法制培训、接处警工作培训等方式,对民辅警在纠纷调处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业务技巧、讲话艺术等方面进行指导,着力提升语言沟通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和法律业务素质,以达到自身能力过关、遇事从容应对的效果。三是掌控前置,抓实普法。全力扭转矛盾纠纷重处理、轻预防的老旧观念,在日常走访过程中主动倾听群众心声、掌握民意动态,对群众的“急难愁盼”着力开展分析研究、设法协调解决,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23000余人次,全力提升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行事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其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能够冷静判断、权衡利弊,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思瑾鹏)
(责任编辑 :傅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