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争议“一站结” 描绘和谐新“枫”景

2024-09-29 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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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争议“一站结” 描绘和谐新“枫”景

2024年09月29日 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这块土地在23年7月我已经交过城镇土地使用税了,为什么还要再缴一次税费啊?你们税务局是不是搞错了啊?”在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纳税人陈先生提出疑问。

  了解情况之后,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的公职律师第一时间查看该土地的相关资料,发现陈先生在办理土地税源登记时,误将基础信息错填。在公职律师指导下,该公司立即更正税源信息,并当场办理了多缴税款的退税,这起涉税争议当场得到解决。

  “本来我们认为是税务部门作出了错误的处罚决定,对同一块土地重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过调解中心公职律师的调查才知道,原来是我们在办理土地税源登记时出了错,导致多缴税款5万多元。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我们一定加强税法学习,整改到位。”陈先生对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人员的专业、充满敬意。

  在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坚持“服务不缺位、执法有温情、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因王女士人在外省,来往不便,所以我们将王女士和企业财务负责人请到了我们的线上调解室。”近日,第二税务分局调解团队组织了一场线上调解。王女士对企业支付劳务费时,关于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存在争议。调解团队了解情况后,立刻深入企业,进行实地了解与情况摸排,发现此次争议的发生是由于王女士对相关税收政策理解有误。调解团队成员建议双方通过协商化解争议,若需要协助,税务局可以提供调解平台,双方皆表示同意。调解过程中,分局团队成员向王女士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根据调解人员的工作类型和岗位分工,分局成立了专业调解团队,由分局长担任首席调解员,业务骨干担任专业调解员,公职律师担任法制调解员。“矛盾纠纷产生后,我们的一般流程是前端调解人员先行介入,并根据争议纠纷所属类别、法律关系复杂程度、案件调解难易度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现场调解、业务骨干线上调解、专家团队联合调解三类化解路径。”调解中心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每一次在涉税争议调解中,我们都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讲明法理和事理,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寻找最优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家团队的公职律师表示。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工作中的运用,紧盯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大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效能,多元化解决涉税费诉求,全力打造基层税费服务新风貌。(邸月)


(责任编辑 :傅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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