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首例!MCN机构未标明“广告”被罚

2024-06-24 14: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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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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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首例!MCN机构未标明“广告”被罚

2024年06月24日 14: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鹤壁市一家MCN机构(把流量和广告营销融合起来的运营服务商,网红达人培育管理的多频道网络机构)因发布带购物链接的探店营销视频却未标明“广告”字样被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处罚。这是2023年5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鹤壁市查处的首例MCN机构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互联网广告案。

  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XX惠团购”“XX子”“XX闪”“XX探鹤壁”等多个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了多条带购物链接的营销短视频,向消费者推销商家美食、洗浴温泉酒店,视频中均附有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购物链接,消费者点击购物链接可以直接跳转到相关商品或服务购买页面。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这类视频属于互联网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但上述视频中并未标注。

  鉴于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告发布者立案调查。调查发现以上账号均由河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MCN机构)运营,该机构以体验测评的形式,制作推销合作商家商品或服务的探店视频,在自己运营的抖音账号上发布。因担心挂上“广告”字样后会影响视频的宣传效果和流量,便没有依法标注。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其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探店类营销短视频已成为消费者的消费参考。一些机构和网红达人名义上打着真实测评、体验等幌子,实际上却是在为商家做营销广告宣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前,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曾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对营销短视频合规发布进行引导。

  鹤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会持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广告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傅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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