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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开展河湖长制督查激励 福建16个地方成为首批正向激励奖励市(县)

2023年03月24日 15: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3月21日,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情况的通报》(闽河办〔2023〕5号),通报显示,三明、泉州、莆田、福州、漳州、南平等6个设区市荣获“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设区市”;将乐、沙县、晋江、永春、涵江、城厢、永泰、闽侯、南靖、邵武等10个县(市、区)荣获“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县”,每个县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成为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河长制湖长制督查激励的省份。 

  2022年,福建省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范围,对各地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县(区),省级财政将给予奖励。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闽政办〔2022〕10号)要求,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全面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水利厅、财政厅于今年2月22日联合出台《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闽水河湖〔2023〕1号),明确自2023年起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并对正向激励的基本条件、推荐名额、评审程序和激励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2022年省对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经各地推荐、审核公示和省级研究,决定拿出1000万元作为正向激励专项资金,对2022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设区市(含平潭)予以正向激励,相关设区市推荐总额不超过10个县(市、区)作为奖励县,由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一次性奖励资金,要求资金主要用于河湖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监测监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通报指出,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行动要求,认真落实督察激励措施,在全省上下积极营造锐意进取、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三下沉”工作法,持续创新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建设好“一河一网一平台”,打造八闽幸福河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周小容)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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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开展河湖长制督查激励 福建16个地方成为首批正向激励奖励市(县)

2023-03-24 15: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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