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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2020年01月14日 11:1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厦门公安供图

  2019年9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给9个集体记集体一等功,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榜上有名。1月10日下午,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育煌一行来到厦门市公安局,为宣传处集体一等功授奖。

  “十年磨一剑”,在通往全国公安系统最高荣誉的奋进征程上,这个集体早已一路繁花似锦、硕果压满枝头。仅仅在2019年,该处就捧回全国公安文艺汇演2金1银2铜等7项大奖,历时十年培树的重大典型“时代楷模”陈清洲获评“最美奋斗者”,全国首创的“e政务”便民服务站在全省复制推广……谈及背后的“秘诀”,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马翠琳说:“沧海桑田起源于微小的力量。汇聚历代厦门公安宣传人贡献成长的一小步,才有了公安宣传跨越发展的一大步,才铸就了一支‘激情永动+创意无限’的宣传战队、传承了一股‘爱揽活+敢啃硬骨头’的宣传精神、探索出一种‘创新+实战’的宣传模式,让不可能成为可能,才有了今天的高光时刻。”

  据介绍,宣传处现有民警、文职、辅警22人,其中80后、90后就占到83%。这是一个年轻无畏、创意无限的集体,同样是一个擅于学习、勤于实践的人才孵化梦工厂。金砖会晤后,经历实战考验的宣传处战队受到全局各警种各单位青睐,半数民警提拔、交流,队伍出现大面积新老交替。

 

 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成员合照。厦门公安供图

  宣传处党支部创造性提出雏鹰成长计划,创新微信“微课堂”、晨会“微分享”常态化学习制度,建立年度小目标、每月之星等激励机制,以项目带动、团队拉动的方式,促进团队成员快速成长。据统计,近三年,进入宣传处团队跟班实习的成员多达20余人,基本做到了3个月适应、半年成长、一年独当一面。

  正是凭着这股“严实拼创”的精气神,2019年,宣传处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五年来,宣传处还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新闻传播科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先后有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鼓声铿锵催奋进,号角嘹亮励争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厦门公安宣传人将继续深化“创新实战型”公安宣传新模式,用心用情讲好警察故事、发出最强警声,唱响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英雄赞歌!(张启智)

  


(责任编辑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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