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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低头族”,该罚!

2019年10月09日 12:18   来源:广州日报   陈文杰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关于“低头族”的相关条例出台,很容易引起争议。此前就有人认为“低头玩手机”开罚单欠妥,因为“玩手机”属私人行为,不应受到控制。诚然,手机作为私人物品,个人使用固然属于私人行为。然而,在公路、斑马线等公共空间“玩手机”,就存在商榷的必要。如果个人在车水马龙的路上,“自私地”看手机,造成他人的不便,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那么对其“开罚单”就合情合理了。

  近年来,“低头族”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标签,并渐渐从一个新鲜代名词演变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也催生出不少隐患。而这些隐患,一方面是对个人身体健康产生的负面影响,如长期低头对颈椎、眼睛等可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另一方面是在公共领域中,“低头族”数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社会问题的“水涨船高”,首当其冲便是交通安全问题。

  翻翻报道,因低头看手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不仅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方向盘上的低头族更危险。这些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地低下了头,视线在屏幕中停留了一两秒钟。不要小看这一两秒,当车速到达40km/h,一秒钟就是11米多的距离,而这恰恰是不少斑马线之间的距离;一秒钟,在手机屏幕上最多是一划而过,但若面临突发情况,一秒钟能让我们做出最及时的应急反应。一秒钟也许会致命,却也能救命。

  其实,为“低头族”开罚单,罚款从来不是目的,而是要达到一种警示作用。通过处罚惩戒手段,让“低头族”形成有效的条件反射之余,更希望他们能意识到“一秒钟”的重要性。(陈文杰)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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