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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东北和东部地区省市对口合作是新型跨地区合作

2017年03月22日 09:50   来源:央广网   刘祎辰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省市已基本完成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下一步将进入各自报批阶段。

  去年10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上明确,将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相关省市开展对口合作机制。日前,《方案》正式印发。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提醒,对口合作并非对口帮扶,而是一种新型跨地区合作模式。

  周建平:大家是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加在一起是共赢的,这不是东北地区向东部地区要钱要装备。在合作内容上,既要有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的项目和产业的“硬合作”,还要追求干部挂职培训、先进经验的借鉴,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的学习,体制机制创新转变这方面的“软合作”。

  据了解,《方案》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主动对接东部省市,探索建立相应合作机制。有观点担心,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目前的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合作难以开展。

  对此,周建平表示:经过长期发展,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是有很强的互补性的。比如,东部现在要发展需要很多的先进装备,但是进口的话,很多东西受到制约,东北有这个能力过去是没有需求,如果把这个对接起来,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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