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上海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开展公示市民监督

2017年03月12日 11:01   来源:东方网   

  2017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今天在市政府召开。东方网记者获悉,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已连续7年被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加以推进。目前全市生活垃圾从2011年的日均末端焚烧、填埋18902吨下降到2016年底的16491吨,全年日均约2400吨湿垃圾经分类得到了资源化处理利用。下一步将强制分类推进,开展公示,鼓励市民参与监督。

  据悉,全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从100个小区试点起步,现已分类覆盖1万余个居住区,500万户家庭,600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另外还有200万户的居住区实现了“上海模式”覆盖,该模式以“绿色账户”为核心,动员全民参与。目前全市约180万户居民申领了绿色账户卡,实现了按户参加日常生活垃圾“干湿”分类的环保档案记载。这一系列措施带来了明显成效,全市生活垃圾从2011年的日均末端焚烧、填埋18902吨下降到2016年底的16491吨,全年日均约2400吨湿垃圾经分类得到了资源化处理利用,并且上海各个区县部分社区还实现了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工作同步推进。

  今年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会以问题为导向,强制大力推进。在加大宣传工作,倡导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同时,还将全面推进单位强制分类覆盖。届时全市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不分类、不收运”,并开展面向单位的执法工作,通过引逼结合,促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显现实效,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力争在各区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强制推进的同时,还引入监督机制,对垃圾分类的示范、达标小区和强制分类单位,开展公示,对绿色账户机制覆盖的小区和创建达标、示范的垃圾分类住宅小区,将社区执行标准、第三方服务内容进行公示,邀请市民百姓共同监督。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激发住宅区相关主体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韩璐)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未标题-1.jpg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