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首页 > 滚动 > 正文

“出京第一棚户区”将变身滨河公园

2016年05月30日 10:17   来源:京华时报   

  28日9时,东城区首个实行征收政策的平房区棚改项目——“出京第一棚户区”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预签协议工作启动。当日让所有老街坊们惊喜的是,首日预签比例已达91%,预签首日就突破了85%的预签生效比例。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实时公示预签情况

  据介绍,项目二期征收范围涵盖西忠实里1号院(部分)、忠实里5号院、忠实里10号院、忠实里12号院(部分)等。这次预签协议期为期30天(含周六日及节假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24时。与一期相同,在预签协议期内,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达到85%时,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预签协议期满后东城区人民政府将作出征收决定。在预签协议期内,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比例未达到85%,征收工作自动终止,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及房改售房协议同时终止。

  西忠实里项目全程采取“阳光征收、依法操作”的办法。整个征收过程做到“六公开三统一”,即征收补偿程序公开、调查结果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公开、房源信息公开、补偿数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同时统一征收政策、统一评估标准、统一补偿标准,用规范、透明、阳光的操作,维护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指挥部负责人表示,所有签约、补偿情况一律公示。

  预签协议现场,有滚动大屏实时公示预签情况和组团比例,同时还设有触摸查询机,被征收人只需要输入身份证号,便能查询到征收补偿情况,不仅能看到自家的,还能看到别人家的补偿情况。

  设立速签奖与比例奖

  本次预签专门设立了速签奖,在规定期限内就预签的居民,并在相应的约定期限内搬家腾房的,每产籍户最高给予速签奖励费8万元。在约定期限内签约、腾房的,按签约率还能得到签约比例奖,每产籍户最高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此外,对于有生活、居住困难的,有关部门还将按照《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期)生活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及补助方法》和《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期)居住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及申请程序》进行认定与核准。

  预签首日比例达91%

  据透露,截止到28日17点40分,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居民预签户数51户,预签比例为91%,预签首日就突破了85%的预签生效比例。

  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定向安置房源为朝阳区豆各庄地块——青荷里·南山园小区,位于朝阳区豆各庄地区,邻近京沈高速五方桥,项目配套设施齐全,规划有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基础服务设施。目前,项目一期居民已基本完成新房入住。为让居民心中有底,项目指挥部已分批组织项目二期居民看房。

  背景

  “出京第一棚户区”变身“出京第一窗”

  虽然西忠实里地区地处建国门和CBD两大繁华地区之间,实际上却是个棚户区。从通惠河北路桥上由西向东,无论是从北京站向东出京的乘客还是开车的市民,远远就能看到高楼林立中的一片破败区域。

  由于历史原因,西忠实里地区大量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卫生环境脏乱差,非法出租及违法经营屡禁不止,火灾、防汛及治安隐患严重。此外,由于租金低廉,该地区还曾吸引大量外来人口聚集,存在大量非法经营行为,同时也是案件高发区,被称为“出京第一棚户区”。

  据介绍,项目完成后,该地区将建设成为集体育、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城市滨河公园,使出京“第一棚户区”成为“出京第一扇窗”。


(责任编辑 :韩璐)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未标题-1.jpg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