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首页 > 滚动 > 正文

31省份两会全召开 9省份GDP增速目标设为具体区间

2016年02月18日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金磊

  中新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 李金磊)随着安徽两会17日召开,目前31个省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已出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广东、吉林等9个省份将今年的GDP增长预期目标设为由两个数字构成的具体区间值。此外,不少省份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为了2016年首要重点任务,并部署了一系列硬招、实招。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9省份GDP增速目标设为具体区间值

  2016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在这一关键年份,各地如何设定经济发展目标,备受关注。

  中新网记者梳理31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与其他地区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特定数值、特定数值“左右”或“以上”不同,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份将今年的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由两个数字构成的具体区间值。

  具体来看,山东、江苏、广西均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7.5%–8%,广东、浙江、海南均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7%-7.5%,上海、吉林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6.5%-7%,黑龙江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6%-6.5%。

  多地设立GDP具体区间目标,释放什么信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当前区间调控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区间目标上有“天花板”、下有“地板”,更科学也更有弹性。

  徐洪才指出,只要经济增速处于区间之内,没有突破“天花板”,也没跌破“地板”,就不必作出过大的调控动作,而是要保持宏观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连续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在区间目标下,政府能够把更多精力着眼于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特别是推进惠及长远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实现未来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徐洪才表示,今年全国的经济增长目标也很有可能设为一个区间目标。

 

  资料图。

 

  多地破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破题,不少省份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为了2016年重点任务的第一项,并部署了一系列硬招、实招。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被列为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工作安排的第一位。山东提出,下决心推动钢铁、煤炭、水泥、有色、船舶、玻璃、轮胎、地炼等行业去产能,实施化工产业搬迁改造和结构调整攻坚战。

  在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十方面重点工作中,“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位列首位。

  江苏提出,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向。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

  “坚持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浙江省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对“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继续关停落后产能、整治“低小散”。制定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完)

  


(责任编辑 :叶玮)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未标题-1.jpg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