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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改革:改革亲历者先动“自己的奶酪”

2015年12月18日 10:23   来源:法制日报   

  吉林司法改革系列报道④

  改革亲历者先动“自己的奶酪”

  几个月前还是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老”法官的赵鑫,作出一个让家人不太理解的决定——不进入员额,留在综合岗位。

  赵鑫不但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亲历者,还是改革的设计者和参与者。她对作出这一决定的解释是,“改革总会有牺牲,家人不理解也正常”。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冬梅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像赵鑫这样先“设计”自己的改革设计者,全省还有很多。此次司法改革,吉林省法官入额比例一步到位,最终压缩到政法专项编制的33.1%。在复杂的利益冲突面前,必须有人站出来带头放弃。

  据介绍,吉林法院司法改革总体上规范务实、平稳有序,改革过程中保持了法院队伍稳定和工作稳定,没有出现因不满改革而上访告状的,也没有出现辞职潮。

  以上率下改革平稳推进

  今年4月22日,吉林法院系统司法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俗话说,千难万难领导带头就不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带头率先改革,省高院领导、基层院领导带头不入额,各基层院改革设计者和参与者纷纷带头,舍小利顾大局。

  吉林高院研究室主任刘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实践证明,“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改革模式,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介绍,吉林法院司改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高院率先改革,6月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第二阶段,16家中基层试点法院跟进改革,7月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第三阶段,全省第三批其他76家法院整体改革。目前,吉林93家法院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全部结束,第三批76家试点法院已开始组建新的审判组织。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将全部按照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办案。

  吉林高院严格落实中央批复的39%的法官员额比例,省、市、县三级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分别控制在34%、37%和40%以内,不设改革过渡期,实行一步到位的方式选任法官。全省三级法院共选任法官2915人,占全省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3.1%,实际预留员额总数15.3%。目前法官平均年龄为43.4岁,比原有法官的平均年龄降低4.3岁;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1.3%。通过改革,吉林法官队伍呈现出梯次结构配备,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吉林高院副院长李树涛介绍说,之所以一步到位选任法官,是因为改革前经科学测算,吉林法院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8806人,按照中央批复的39%的员额比例以及至少预留员额总数10%的要求,全省法院首批可以选任员额3100名左右,近年来全省受案总量基本保持在31万件左右。以此计算,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在100件左右,这样的工作量经过努力是能够完成的。

  无论是入选员额的法官,还是选拔中的落选者,评价吉林选任员额内法官时,均提到“公平、公正”两个词。

  据了解,吉林选任员额内法官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对所有法官平等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公平公正选任;对经过考试考核确定的法官人选,按照1:1.1的差额比例,统一提交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公示,最后由各院党组研究决定。

  刘岩告诉记者,公开公平的选任方式,有效防止了“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问题。吉林高院成立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任命年满55周岁、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未入额老法官为委员,分配到各合议庭,专职承担案件指导、审判调研、廉政监督等职责。

  改革成效如何,改革的参与者最有发言权。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金荣的话说:“改革后,法官队伍更精了、更加勤奋钻研业务了。”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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