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关注的“水十条”四川方案终于出炉。
12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处获悉,省政府日前召开的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将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让老百姓“头疼”的黑臭河,将逐步消除。2017年底前,成都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四川其他市(州)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阶段性改善
“《工作方案》总体按照国家‘水十条’框架结构编制,结合四川实际,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四个部分,共有10条,35款,98项。”四川省环保厅污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从工作目标上,四川将分为三步走。“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中水质较好水体稳中向好,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一般水体稳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岷江、沱江流域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市,以及嘉陵江流域的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等市重点控制区域水环境状况不断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7年底前成都消除黑臭水体
如何让水清落到实处?四川提出了具体指标。
到2020年,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岷江、沱江五大重点流域,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各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黄河(四川段)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到2030年,金沙江等五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保持在85%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9%以上。黄河(四川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老百姓关注的黑臭河,将逐步告别四川。“成都市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州)在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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