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法院举办民间文艺司法保护座谈会
泉州市鲤城区民间文艺资源丰富,现有民间文学、传统曲艺、传统技艺等民间文艺项目414项登记在册。其中,拍胸舞、跳鼓舞等传统舞蹈,刻纸、花灯等传统美术,锡雕、珠绣等传统技艺,在福建省内外都具有一定影响力。
为进一步加强民间文艺司法保护,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4月21日,鲤城法院举办“法润鲤韵 古艺新生——民间文艺司法保护座谈会”。
活动邀请福建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弘、泉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洪颍雅、12位民间文学艺术界精英参加,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共话民间文艺保护新路径,凝聚文化传承法治合力。鲤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玲玲,鲤城区委宣传部、鲤城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前沿解读,点亮保护思路
座谈会上,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洪颍雅以司法实践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系统解读了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范畴、侵权行为的判定规则等,让与会者对于“如何用法律武器守护创作成果”有了更具象的认知。
福建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弘从学术理论高度出发,分享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进展、保护模式、如何做好版权保护风控等内容,拓宽了与会人员民间文艺司法保护的视野和思路。
传承之声,共话创新发展
与会人员围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问题,如原创音乐版权登记、文创企业商业开发中的版权保护等进行热烈讨论。授课专家就民间文艺从业者提出的相关法律困惑,逐一详细解答,建议民间文艺从业者要提前布局、及时登记,善用区块链存证等工具提升保护效能。在思想的碰撞中,行业诉求与司法服务实现了精准对接。
谋定后动,焕发古艺新生
此次座谈会搭建起了司法与民间文艺传承群体沟通的桥梁。下一步,鲤城法院将锚定党委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部署,强化与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民间文艺产业化的深度融合,为民间文艺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让千年文脉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王述明 刘丽兰)
(审核: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