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腾空河滩地190.63亩,助力“战江南”
近年来,鲤城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切实践行鲤城区“活古城、战江南”战略部署。近日,鲤城法院刚柔并济,妥善处理了一起执行案件,顺利腾空河滩地190.63亩,助力江南新区发展建设。
腾空后,该地块拟建设鲤城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晋江南岸城市形象,完善江南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培训公司林立,地块清退遇困难。泉州市江滨南岸190.63亩河滩地原由泉州某物业有限公司管理,2007年10月,该物业公司将河滩地使用权租赁给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此后,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将河滩地分别转租给7家汽车培训公司,用于驾校培训。
2022年5月,因政策需要,泉州某物业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主张解除合同,双方多次就解除合同事项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2023年6月,泉州某物业有限公司以未按时交纳土地使用费等为由,诉至鲤城法院。经判决,被告泉州市某零部件有限公司、第三人7家汽车培训公司应立即腾空交付上述河滩地,并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违约金等费用。因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鲤城法院依法立案执行。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7家汽车培训公司彼时仍在上述地块内经营,且由于驾校周围的外墙被拆除,导致部分区域被私家车及其他驾校占用,现场状况越发复杂。
惩戒预警加压,预告处罚促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地块,但7家汽车培训公司的负责人均避而不见,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为了督促当事人配合执行,推进地块腾空工作,鲤城法院在现场张贴腾空公告,并将《预处罚告知书》送达给相关当事人,要求其配合法院的财产调查和执行工作,否则将予以罚款、拘留。在确切了解到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后,7家培训公司的负责人改变了之前的逃避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这大力推进了案件的执行进度。
善执配合强执,执行和解达双赢。2024年7月,培训公司的负责人向执行干警提出:“我们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是腾退后公司没有地方经营,停产停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太大了,希望申请执行人能补偿部分损失。”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土地腾空和民营企业重生的双赢,鲤城法院邀请江南街道办事处网格员参与调解工作。经多次协商调解,征求涉案双方意见,最终3家培训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确定了补偿方案并腾空完毕。
多方联动发力,强制腾空动真格。考虑到仍有4家培训公司未履行腾空义务,鲤城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空措施。为确保腾空行动顺利开展,此次行动由泉州中院统筹调度,两级法院对地块最新状况和可能出现的执行风险进行了研判分析,制定了详细的腾空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邀请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等派员协助执行工作。
行动当日,在各家单位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依法有序进入案涉地块,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面对在场众多停靠的车辆,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车主进行释法疏导、劝离,随后清点剩余车辆,将其停放于指定地点。经过四个小时的全力奋战,190.63亩河滩地顺利腾空完毕,并交付给泉州某物业有限公司,鲤城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得以顺利实施。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持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切入点、融合点和着重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活古城、战江南”战略中展现更大作为。(王述明 郑辉明 罗思媛 )
(审核: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