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电子化是税收治理的一次系统、深层变革,是税务系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新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把政策落实落细,扎实推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开展。
细化方案,明确思路。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根据省局印发工作方案,制定相关通知,发布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与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工作开展思路。
网格培训,在线辅导。组织线上视频培训,办税服务厅通过线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纳税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醒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重疑难点,分局管理员参加网格化服务培训,为服务纳税人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税e链”非接触式平台,开通增值税电子专票受理“在线窗口”,远程办理纳税人增值税电子专票设备申领和在线辅导。
“三专”服务,全力保障。专人,办税服务厅的业务骨干将担任培训辅导专家,负责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面向纳税人的疑难问题解答工作;专岗,设立咨询辅导专岗,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答疑。专窗,设立税务UKey发行专窗,在发行税务Ukey的同时,发放《税务UKey简明操作指引》。
预估评价,风险防控。在物资配备上,办税厅为纳税人提供充足的税务Ukey,保证“粮食不断供”,纳税人能够正常申领,办税厅配备充足的窗口服务、导税台服务人员,保证大征期工作过程中的发票领用与发行。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预判推广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触发式启动应急预案、“一对一”服务、风险应对等措施,确保推广工作有序开展。(郑舒婷 陈昆鹏)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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