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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利剑”守护保亭绿水青山

2020年12月16日 13: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自身公益诉讼巡查监督职责过程时发现,县内多处汽车维修商家长期未能按照规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且部分商家存放不当,以致危险废物渗漏至地表,危险废物的存放、回收、处理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安全。对此,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巡查现场(陈星 摄) 

  该污染风险发现后,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议。会上,县检察院将该案污染情况向县生态环境局作说明,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如何整改问题提出磋商意见书。收到磋商意见书后,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于2020年12月8日向各违法商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10日内依法依规完成整改,目前均已整改中。

   

  巡查现场(陈星 摄) 

  县检察院通过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既有力的消除了因危险废物处理不当可能环境污染风险,又规范了保亭县汽车维修行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存放、回收、处理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海南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保亭县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和“三多一精”监督理念。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2份,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67.74%,涉及保亭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河水污染治理、占用林地整治等多个关系国家利益与保亭人民公共利益的重点问题,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与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的督促了相关行政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有力的保护了保亭生态环境,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促进了问题解决,切实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陈星 文宏武)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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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利剑”守护保亭绿水青山

2020-12-16 13: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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