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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防总发出台风防御通知

2020年10月13日 13: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6号台风“浪卡”已于12日上午生成,之后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13日晚上在海南岛东部一带沿海登陆(23~28米/秒,9~10级),随后穿过海南岛,经北部湾趋向越南北部沿海。受“浪卡”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2日-14日海南省陆地和海面将有强风雨天气。初步预计,15日前后还将有新的台风进入南海,15日-19日给本岛带来持续性降雨天气。为落实国家防办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未来一周的台风防御工作,请各市县和成员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按照《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防汛防风责任。各市县和成员单位要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责任制,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居)四级三防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督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级三防指挥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根据本辖区三防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防汛防风工作。

  二是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和值班值守。省防总A类单位(监测预报部门)要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加大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地质灾害等要素预报提前量,加密信息报送频次,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推送最新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部署提供有效支撑。各市县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务、资规等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研判,研判本地区、本系统风险形势,形成灾害形势分析综合报告,组织落实应对措施;省防总成员单位要做好二级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期)工作。

  三是做好渔船防风和港内管理工作。各沿海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督促渔船进港避风和渔民上岸;同时加强港内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监管执法力度,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渔船不按要求回港避风和已进港渔船在台风危险解除之前冒险出海等违规行为,特别是要严密监控防抗风等级低的渔船和“三无”船只。海事部门要提前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和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市县、省防总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局地强降水,严密防范城乡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到村、到户、到人。各市县要提前做好转移安置准备,科学研判,及时转移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等次生灾害易发区或影响区以及低洼地、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群众。

  五是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省水务厅要指导督促各市县和有关单位科学调度,加强江河水库巡查值守,切实做好安全度汛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利用本次降雨做好水库蓄水保水工作。

  六是做好城乡道路出行和户外风险安全防范工作。各市县要提前巡查城乡易淹易涝路段,清除排水障碍物,对积水淹没的路段、积水点、漫水桥(路)要安排人员值守,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提前部署警示标志和应急排水设备,确保安全。提前对台风影响区在建工地、高空构筑物、悬挂物、建筑塔吊、路灯路牌、户外广告牌以及农村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简易工棚、铁皮屋等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防风加固排险措施。

  七是做好旅游防风和游客安全管理工作。省旅文厅要指导市县加强涉山、涉水、涉海旅游项目的防御安全管理,提前向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关闭旅游项目,及时疏散转移游客,并做好游客安抚工作。

  八是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市县要提前统筹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军队武警、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等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准备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必要时提前预置物资装备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九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县、各部门要落实好相应工作职责,监测预报部门要按规定实时报送和共享有关监测预报预测预警信息,各市县和成员单位在省防总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后,每日16时报送防御动态信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每日8时、16时报送防御动态信息;各市县和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遇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

  省防总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66771111、66771112,值班传真:66771113、66771114,电子邮箱:haissfb@263.net,咨询电话:66252895。(王强)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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